• 大赛主题: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 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7月5日前结束,7月10日前完成省赛项目推荐。

  • 片区海选赛设济南、青岛两个片区,两个片区分别按一定比例推荐参加决赛项目。省级决赛7月中旬至8月初进行,决赛分复活赛、金银铜奖决赛、冠亚季军决赛三轮。

  • 大赛设金、银、铜三个奖励级别,省级大赛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

  • 大赛有关通知、赛事信息等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djycy_dasai)进行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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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山东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鲁教高字〔20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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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要求,决定近期举办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本届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协办。参赛项目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个组别。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片区海选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7月5日前结束,7月10日前完成省赛项目推荐;片区海选赛设济南、青岛两个片区,两个片区分别按一定比例推荐参加决赛项目;省级决赛7月中旬至8月初进行,决赛分复活赛、金银铜奖决赛、冠亚季军决赛三轮。大赛设金、银、铜三个奖励级别,同时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等奖项。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学生、就业、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办赛机构,负责校赛组织和省赛项目遴选推荐。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面,原则上各校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校在校生人数的2%,同时组织开展以“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二)强化服务保障。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为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赛事动态信息、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及保护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提供针对性指导,争取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经费等保障。对参赛团队和学生给予奖励,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评奖评优等方面赋予一定权重;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在工作量认定、个人晋升等方面赋予一定权重。

(三)促进成果转化。高校要根据《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促进赛事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机制。本届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高校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开展赛事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

附件:

“建行杯”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协办。

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方案的制定、大赛的组织实施、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指导和监督。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左敏为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祥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副行长朱治昌为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大赛设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和全国总决赛候选项目培训等。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须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对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已获往届山东省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项目,可以报名参赛,但不重复授予金奖。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片区海选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进入片区海选赛。

六、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各高校校级初赛前)。所有参赛团队均需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报名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订阅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注册、申请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各高校校级初赛前。

(二)校级初赛(2017年7月5日前)。校级初赛的比赛时间、比赛流程、遴选方式等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推荐参加省赛的项目名额,将以各高校7月5日24时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正式报名参赛的团队总数为基础,并参照上届大赛获奖情况进行分配,各高校具体推荐限额将于7月8日正式通知。各高校务必于7月1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省赛项目推荐工作。

(三)片区海选赛。设济南和青岛两个海选片区,每个海选片区按一定比例推荐参加决赛项目。

海选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档、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根据专家评价结果,将参赛项目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项目(50项)直接进入金奖银奖决赛,B类项目(60项)进入决赛复活赛,C 类项目(110项)直接确定为铜奖,D类项目淘汰。

(四)省级决赛(2017年8月2日前)。省级决赛分复活赛、金银铜奖决赛、冠亚季军决赛三轮进行。

第一轮:复活赛

对60项B类项目进行复活赛。专家组审阅项目计划书、项目演示文档、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对项目团队成员现场答辩10分钟,遴选出30个项目进入金奖银奖决赛。

第二轮:金奖银奖决赛

评审专家组根据参赛团队的现场展示(15分钟)和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情况,将进入金奖银奖决赛的80个项目分别确定为金奖和银奖,其中金奖30项,银奖50项。

第三轮:冠亚季军决赛

获得金奖的项目团队通过与投资人面谈、现场创业项目展示(5分钟)及答辩(5分钟)、项目互换互评(20分钟)三个环节的竞赛,争夺冠亚季军。

大赛组委会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的名额推荐优秀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请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选项目进行专项指导与培训。

七、奖励设置

省级大赛设金、银、铜三个奖励等级,获奖项目均颁发获奖证书,金奖项目每项奖励5万元。

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颁发奖牌。

设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学校竞赛组织情况和获奖情况综合认定,颁发奖牌和奖金,每项奖励5万元。

设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对获得省赛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颁发获奖证书。

对参加全国总决赛成绩优异的项目进行额外奖励,其中全国金奖每项奖励10万元,全国银奖每项奖励5万元。

八、省赛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将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附在项目计划书中。项目计划书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校名称.pdf”格式命名(例如:创意组+智能快递+山东大学.mp4),大小不超过20MB。

(二)项目演示文档。专家评审和项目团队答辩时需PPT格式的演示文档,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校名称.ppt”格式命名。

(三)展示视频。申报项目需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展示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声音清楚,大小不超过50MB。生成视频时,建议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学校名称.mp4” 格式命名。

推荐进入省赛的项目需将以上材料报送到大赛专用邮箱sdhlwds@163.com,所有文件压缩生成一个文件,以学校名称命名。各高校务必于7月5号24时前完成项目审核工作,之后将进入省赛环节,不再受理材料报送。

省赛报名阶段,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项目报名操作时只能上传项目计划书。经推荐进入国赛的项目,需上传项目演示文档和展示视频。

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高校确定1-2名工作人员作为大赛联系人,同时作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络申报平台管理员,填报《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联系人登记表》(请点击文末的阅读原文自行下载),于6月15日前发送到“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专用邮箱sdhlwds@163.com,已填报登记表的不需重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