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9月1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本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受理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符合条件的2023届毕业生应向所在院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各院校结合实际组织申请受理工作。

(二)审核公示阶段。各院校及时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报送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以下简称中天人力中心)。

(三)补贴拨付阶段。中天人力中心对各院校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并于10月25日前,将核实无误的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于10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